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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将培育33个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
作者:suihongkun 日期:2016-11-04 浏览
近日,记者获悉,2016年11月至2017年底,我县将培育33个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
试点村由各乡镇按照行政村数量的20%左右确定,已列入省、市扶持的试点村不再重复列入县试点村。同时,试点村需具备以下条件:村“两委”班子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强,群众基础好;村民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强烈意愿和要求,步调一致,容易形成统一意志;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试点村的选取还与党建示范工程示范点选树、脱贫攻坚任务推进以及美丽乡村试点建设等因素有关。
通过试点村的建设,带动我县各行政村的集体经济迅速发展壮大,并分三个阶段逐步完成目标,到2017年底,全县实现30%的村有集体经济收入;2018年底,全县实现80%的村有集体经济收入;2019年底,全县基本消除村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同时实现50%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10%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30万元以上,5%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0万元以上。
据悉,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提升村级组织为民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对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完善村级组织社会管理,助力脱贫攻坚,加快建设向上向善、旅居福地新栾川具有重要意义。(罗代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