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收款后玩儿“失踪”?新密强力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约定出卖车辆,收到了买受人的购车款后,却拒不交付车辆,也不退还购车款,这样的行为既不讲诚实信用,也有违合同契约精神。9月13日,新密法院执行法官就执行了这样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3月,被执行人齐某与申请人签订《二手车买卖协议》,约定将齐某的一辆汽车卖给申请人。后申请人按协议约定向齐某支付了购车款,但是齐某却迟迟不向申请人交付车辆。经申请人多次催告,被执行人向申请人返还了部分款项,但仍下欠3万元拒不返还,申请人诉至新密法院。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齐某名下的一辆汽车,但因一直未找到该车下落,无法对其进行实际扣押和后续处置。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其始终不予露面,逃避执行。
9月13日,执行法官得到线索,被执行人回到其位于新密市某乡镇的家中,遂立即带队赶赴执行现场。来到齐某家门前时,执行干警一眼就看到附近路上停靠的涉案车辆,遂立即核实车辆信息,准备实施扣押。同时,执行法官进入院内,将被执行人齐某逮个正着。执行法官现场敦促齐某履行法定义务,明确告知将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扣押。同时表示,如其仍不思悔过,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等司法惩戒措施。齐某见状彻底慌了神,现场同申请人协商还款事宜,最终,当场履行1万元,并就剩余款项还款事宜同申请人达成和解。
来源 | 新密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