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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西州古丈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5人公告
日期:2024-01-31 浏览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古丈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巡特警大队辅警,面向社会招聘15名,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8日至2006年1月18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放宽到35周岁(1989年1月18日后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高1.68米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管理和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优先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等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古丈县公安局三楼302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官(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张,《个人信用征信报告》1份,填写《古丈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4张),现场测量身高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报相关部门确定是否开考或者核减招聘计划。考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合卷。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试对象为全体参加笔试人员,具体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30岁以下4分30秒、31岁以上4分45秒合格)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因本人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主动说明并及时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
 
  本次面试不设置面试比例,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七)考察
 
  古丈县公安局负责政治考察,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规定执行,重点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1、政审合格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转正后,每年工资收入约为5万元一年(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层级工资、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部分)。
 
  2、按照有关规定统一配发服装。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本方案由辅警招聘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