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招聘辅警50人公告
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漳州市户籍人员,男性。
二、招聘岗位
角美派出所、南门海防派出所、龙池警务室、巡特警反恐大队、刑侦大队及新闻宣传。
三、招聘职责
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部分岗位需要集中封闭管理、夜间轮班、周末班轮值。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5日至2006年1月4日期间出生);
4.身高要求168厘米以上;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可以放宽至高中学历,但应承诺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6.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8.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及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夜间轮班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从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的辅警岗位中辞职不满3年的(自批准辞职之日起至报名当日),不得报名;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应聘者须依次经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递补和调剂择岗、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上一招聘环节未通过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下一招聘环节的人选。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及岗位条件,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31日的正常工作时间。
现场报名请前往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角美镇会展北路6号),联系人:黄警官 0596-6796667、6794110
网上报名请自行下载报名表、履历表(详见附件),填好发送至邮箱27512540@qq.com。
2.报名时应携带及提交的材料。
(1)《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统一面向社会招录辅警人员报名表》《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招聘辅警人员履历表》,并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彩色1寸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
(4)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5)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证明1份(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
按上述顺序夹订好提交审核。
应聘者应按照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提交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全面。个人填报信息不真、不准、不全,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照应聘者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审核。
(二)体能测试
已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参加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测试项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00米跑 | ≤4′35″ | ≤4′4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1994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的应聘者,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4年1月4日及以前出生的应聘者,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注意:1.“纵跳摸高”当场测试不超过三次,“男子1000米跑”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
2.参加体能测评前,应聘者应确认自己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剧烈活动。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组织,重点测试应聘者对《综合理论知识》(含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知识、公安工作基本知识、交通基础知识等内容的了解掌握情况,笔试成绩分值为100分。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成绩按“合格”、“不合格”当场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
考试总成绩按如下规则计算:
1.面试成绩为“合格”的:考试总成绩=理论测试成绩;
2.面试成绩为“不合格”的:考试总成绩=0。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体能测试中的长跑成绩排列;若应聘者长跑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体检的标准及依据。体检由分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其中视力要求参照《通用标准》)、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3.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分局将视情况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4.因工作性质特殊性,有纹身即视为不合格。
注意: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七)考察
由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察,发现有违反本《公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年薪58000-73000元(含五险一金等),住宿统一安排。
2.由漳州台商投资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被聘用的人员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在培训期间进行严格考核,如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培训合格后,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两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表现突出、工作特别优秀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续聘人员视情行增加薪资待遇。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和提交信息及材料。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招聘过程中,若因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等情况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
3.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培训班、网站、试题等误导应聘者的,均与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漳州台商区公安”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并务必确保通信畅通。
5.同等条件退役军人、新闻专业人员优先录取。
6.本公告仅适用本次招聘。
7.未尽事宜以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政工室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