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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间合同11篇
日期:2024-04-11 浏览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间方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1、

  2、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 )项、其他事项第( )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 )项、其他事项第( )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提起诉讼〖 〗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居间方(名称)委托人乙(名字/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其他证件号码其他证件号码

  住/地址住/地址住/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人/法人/本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章) (签章)

  代理人(签章)执业经纪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签于: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青岛市经纪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是指委托居间方出售或出租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乙是指委托居间方买入或承租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居间方是指为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房地产经纪组织。本合同所称的房地产居间是指居间方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佣金的经营行为。

  三、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经纪人)和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居间业务的组织以及提供服务人员应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不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的,不得与委托人订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居间方)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以及提供服务的执业经纪人的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前,委托人甲应当充分了解居间方提供居间服务的有关服务范围、内容,以及承诺的事项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并仔细查阅居间方提供的书面告知资料及向居间方真实告知委托的房地产情况,委托人乙应当实地勘查居间方提供的房地产及了解各项服务内容。

  五、订立合同时,委托人应当明确委托事项,详细了解与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支付佣金的方式和数额、发生违约的退赔与补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对居间方提供的咨询以及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疑问,可以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三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予以补充约定。

  六、订立合同后,委托人与居间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均有售,建议委托人先行购买本合同并仔细阅读,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不得翻印。

关于居间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两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哈市____区____街/路____小区____栋/座____单元____楼____门,面积____的房产一处出租给乙方,甲方保证对该房屋合法所有,并具有出租的权利,乙方已了解甲方房屋情况并认可甲方幸有所有权和出租的权利。

  第二条:该房屋的`的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条: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共计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该房屋的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个月房租,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合同交付房屋前,一切费用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租期内该房屋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如因正常损耗的维修义务由出租方承担,否则合同期后应等价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居间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居间人: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居间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或者(大写)______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_____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_________居间人(章):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居间合同4

  委托方(施工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施工承包方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挖运工程。工程总方量:_______万方左右,以实际施工结价方量为准。工程价款:土方14元、石方22元,含爆破、开挖、装运。

  一、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按本工程的总方量石方每方支付壹元(¥:元)人民币给居间人作为酬金。

  二、居间酬金付款办法:按每月进度付款一次,具体办法按委托人人员机械进场,总包方拨付委托人的第一笔工程备料款之日,委托人必须当日支付叁拾万元(¥:元)人民币给居间人作为酬金,余款按进度支付。

  三、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酬金。

  四、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酬金给居间人时,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居间人也有权委托业主方或建设方或总承包方在施工方工程款中扣给居间人。

  五、本居间酬金不承担交纳税金等一切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酬金支付完毕后失效。

  1、该委托人委托以上居间人取得本工程项目。

  2、居间酬金以现金支付。

  委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关于居间合同5

  委托方

  居间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

  居间方受委托方的委托,双方就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需具体约定所委托的是提供订约机会,还是媒介合同的成立,以及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第二条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第三条保密内容

  第四条违约责任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方居间方

  单位(人)名称或个人姓名单位(人)名称或个人姓名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

关于居间合同6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个人消费或装修,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乙双方共管账号即视为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 公证费、共管账户开户费用(详见甲方与公证处、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居间服务费:税后元,甲方须在银行贷款审批成功,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从共管账户中提取。

  五、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2、 银行贷款审批完毕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甲方保证配合乙方从共管账户中提取全部居间服务费,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贷款项目银行受理审批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每笔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办成收取元劳务费,其余费用全部退还。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居间合同7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承诺

  1.1、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甲方承诺在融资活动中所署公章、财务印章、法人章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融资不能的责任。

  1.2、甲方在本协议有关的融资活动中委托代理人已经获得甲方特别授权,有权代表甲方签署与融资有关的全部法律文书,甲方对其代理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1.3、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2、乙方承诺

  2.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3、委托事项

  3.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融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融资贷款提供居间服务。

  3.2、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介绍引荐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融资人),为甲方与目标融资人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融资人签定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贷款等融资性协议或合同)。

  3.3、乙方居间服务内容包括:甲方按乙方要求将所需资料提交给乙方,以甲方的 作抵押(质押),为甲方融资 万元人民币(大写: )左右的.资金(最终以目标融资方审批贷款金额为准),为前述事宜的借款提供居间服务。

  3.4、甲方借款期限为 个月,若采取先息后本方式,每月借款利率为 %左右;若采取等额本息方式,每月借款利率为 %左右,每 付一次利息。前述月利率最终以目标融资方实际审批利率为准。

  3.5、乙方对甲方所融资借款事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4.1、若乙方促成目标融资人与甲方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借款等)融资合同,甲方按其与目标融资人签署协议中约定贷款或借款总金额的 %(大写: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居间费。

  4.2、甲方支付的居间费的有关税款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应由乙方交纳的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4.3、甲方应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贷款到达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居间费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否则属违约。

  5、居间成功的认定

  5.1、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与甲方签订贷款(借款)协议时,即为本合同居间服务成功,甲方应与乙方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

  5.2、如甲、乙双方未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则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向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转款时,即为本合同居间服务成功,甲乙双方不再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

  6、甲方权利、义务

  6.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所需的一切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承担责任。

  6.2甲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予垫付。如甲方不能提供有效文件,导致融资不能,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融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6.4、不得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6.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事项。

  7、乙方权利、义务

  7.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7.2、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目标融资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7.3、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融资目标人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5、乙方居间成功后,有权要求甲方应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相应居间费。

  7.6、如乙方居间未成功,不得要求甲方支付误工费、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酬金等任何居间费用;甲方不得以居间未成功而要求乙方支付其提供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等)、交通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因融资而产生的费用。

  8、违约责任

  8.1、如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时,视为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融资居间服务,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8.2、 乙方向目标融资方提供甲方借款资料,并经过目标融资方审批同意借款(贷款)给甲方后,如甲方放弃借款(贷款),则视为乙方居间成功,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8.3、甲方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借款(贷款)资金到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叁向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直到付清全部居间费及违约金时为止。甲方自愿放弃请求降低违约金的抗辩理由。

  8.4、若甲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未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时,乙方为追要居间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9、合同的生效、解除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9.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9.2.2、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10、争议解决及其他

  10.1、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0.2、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条款理解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0.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关于居间合同8

  合同号:

  甲方(生产厂家):

  乙方(中间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海外客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合适的海外客商推销空气清新机产品。

  第二条 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甲方应该保证所生产的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

  (2)甲方与海外客商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甲方与海外客商双方协商约定。

  (3)乙方不对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担保,甲方应该严格按照国际贸易术语中的“FOB、CIF”等条款与海外客商签订的合同。

  第三条 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甲方支付的佣金包括乙方的居间活动费用及相关费用。

  (2)甲方同意对于客户第一个订单按合同成交总额的3%支付佣金给乙方。

  (3)给付方式与时间:在甲方与海外客商签订合同并拿到海外客商开出的符合要求的信用证后,甲方应该支付佣金的30%给乙方,该供应合同执行完后在15天内支付余下的佣金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应出示身份证等真实身份证明

  (2)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客户,并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与海外客商签订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买卖合同的成立。

  (3)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5)收取佣金时,应向甲方开具规范的收据。

  (6)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五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海外客商与甲方未签订书 面买卖合同且未开出符合约定的'信用证,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与海外客商签订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时,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3)乙方为甲方介绍的海外客商为非法经营或未满足甲方的特定要求的,退还已收取佣金。

  (4)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的第三条的第(2)项执行,逾期应该支付乙方滞纳金:总佣金的千分之五/天。

  (6)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清新机业务,甲方从第二单起之后的订单,将按合同金额的2%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愿意接受合同成交金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海外客商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关于居间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________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___万元,乙方以________方式入股。

  第二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作人执行合作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作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作人共同承担。

  第三条、项目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的比例分配。

  第四条、项目债务按照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按比例在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技术和项目现场有关事宜,甲方负责日常管理。与业主、监理方、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及日常事务。

  第六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七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八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作人有违反本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作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关于居间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丙方):

  备案证明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________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日至

  日,共计

  个月。甲方应于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押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居间服务

  (一)丙方应当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二)本合同签订后(□即时/□

  日内),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合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

关于居间合同11

  甲方(居间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委托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_____》,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负责就X项目(以下简称“该工程项目”),向乙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引荐乙方和该项目的招标单位洽谈,协助乙方投标,并最终促成乙方与招标单位签订。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

  乙方与招标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仅为乙方提供的信息,或为乙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居间期限

  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三、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X项目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金额的5%。

  2、居间成功后,乙方应在收到第一笔工程预付款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的50%,并在收到第二笔工程预付款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50%居间报酬。

  3、乙方应以X的方式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活动费用的承担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甲方为完成委托事项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X作为居间活动费用。居间人促成施工合同签订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并从居间报酬中扣除;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返还居间活动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要求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及居间活动费用。

  3、居间成功的,则由乙方全面履行和招标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利益和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经营信息、生产信息、技术信息、财务信息等。2、双方不得以其在签订居间合同或实施居间行为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实施对另一方不利的`任何行为,否则因前述不利行为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要求不利行为的实施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居间事项完成的、居间事项已无法完成的、居间事项的完成已无意义的或居间期限届满的,本合同终止。

  3、因不可抗力等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本合同终止。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元(大写X圆整)。

  2、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或居间活动费用的,乙方应当按日以逾期未付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相关的违约金。

  3、乙方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的施工合同金额,否则须按施工合同实际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生效后,任意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在前述违约金支付完成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应提请北京XX按照该会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