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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22日,2016年栾川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4天
作者:suihongkun 日期:2016-12-27 浏览
近日,据栾川县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显示,从2016年1月1日到12月22日,栾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4天,比市下达的210天目标值超出104天。
今年7月,栾川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把生态保护作为政治任务,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栾川样板;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栾川县要确保每年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超过310天,确保栾川空气质量省市最优,为洛阳加快构建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做出贡献。
目前,栾川县城区已经实现了空气优良天数314天,超过了既定目标。这样的成果与栾川县大力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密不可分。
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栾川县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并针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燃煤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城镇生活面源污染防治成立7个专项治理工作指挥部,出台了7个专项治理方案,开展7个专项攻坚战。同时,指挥部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全县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栾川县对县城区的20个建筑工地、4个水利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按照“吸尘钻孔、封闭破碎、带水作业、防尘装卸、密闭运输、洒水保洁、及时绿化”要求,对矿产开采、运输及整个矿区局部环境的扬尘实施综合整治,对在用尾矿库及时进行了覆土植被。
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涉及的21家工业企业,目前全部完成了废气治理任务。
在燃煤污染防治方面,涉及提标治理的14家22台城区燃煤锅炉全部完成了废气提标治理任务,并通过现场监测。同时,该县对辖区禁燃区内的散煤销售点进行了整治。
在有机物污染防治方面,涉及的39个加油站拆除2个,余下的37个全部完成了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为迅速治理黄标车这一顽疾,栾川县黄标车管理办公室每天一排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目前,该县2016度黄标车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
在秸秆禁烧方面,该县建立了秸秆禁烧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基层党委、政府监管责任,严防“禁烧期”之间严管,“禁烧期”过后放松的现象, 在全县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5%,无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在城镇生活面源污染防治方面,专项开展露天烧烤管控及餐饮油烟治理。同时,要求县域内24家较大的汽车维修企业,建设喷涂工艺废气收集净化设施或者改造喷涂设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洛阳日报 通讯员:李艳 牛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