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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
作者:suihongkun 日期:2018-07-03 浏览

6月29日,新密市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议,总结了新密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新密市领导张红伟、桑萌莉、王鲁明、辛绍河、张治怀、姚志刚、胡光程、杨洋等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程洋主持会议。

新密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红伟在会上强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又一项管全局、管长远、管根本的重大改革。结合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19年10月底前所有郑州市级试点村完成改革任务。推进这项改革,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组织好全面清产核资这个首要工作,这项工作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安排好工作进度,量化到户到人,在明年4月底前完成。清查核实的结果要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获得群众认可。二是解决好成员身份确认这个基本难题。要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按照“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村规民约为参照、以民主决策兜底”的办法,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作出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做到全面、准确、不遗漏。三是推进好集体资产股份合作这个关键环节。将农村集体资产以股份的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把股份量化到人头上去,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让农民真正成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管理者、受益者,绝不是“一股了之、分光吃净”。四是实现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这个根本目标。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要始终围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加快项目引进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做活“三农”发展大文章,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此引领和支撑乡村逐步实现全面振兴、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要健全“三项机制”,即健全分工协作机制、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全力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真果实效。

会上,副市长杨洋安排部署新密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青屏街办事处、刘寨镇、苟堂镇进行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