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我县召开乡镇党委书记述责述廉暨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会议,全县14个乡镇及重渡沟管委会的党(工)委书记轮流向县委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县纪委委员述责述廉,并接受现场质询。
会上,各乡镇(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分别结合本单位领导班子和个人履职尽责情况汇报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听取汇报后,县委常委会组成人员、县纪委委员对各乡镇及重渡沟管委会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提问。
听取了各乡镇(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述责述廉情况及回答环节后,县委书记董炳麓就履行“一岗双责”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提出要求。
董炳麓要求,党委(党组)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党委(党组)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不能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从严治党就会落为空话。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要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洁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实际行动履行好主体责任,对主体责任做到逢会必讲、汇报必听、调研必问;既充分发挥领导、教育、管理、考核、示范的作用,又督促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分管部门和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要采取有力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示范带动,着力构建“一把手”抓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抓分管部门、分管部门抓下属的责任落实体系,抓好问题整改,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坚持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做到快查快办,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完善工作机制,保证责任有效落实。落实主体责任,不光要有深刻的思想认识,更要有持之以恒、真抓实干的作风,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必须常抓不懈。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实效,持久抓、见长效”的要求,始终坚持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抓出成效。
董炳麓要求,要推动《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落地生根,全面提升党组工作水平。各级党组要把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办法》,真正学深悟透、履职尽责。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组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党组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把管人、管事、治党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真正交出一份合格的“党建答卷”,以实际行动服务栾川发展。
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徐彦传达了洛阳市落实“两个责任”示范点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
县发改委、财政局党组书记分别就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情况发言。
各乡镇(管委会)纪(工)委书记分别签订了《廉洁从政承诺书》。(李莎)